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

往來加國航班 或須聘法語空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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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對加拿大夫婦2009年在一班加拿大航空(Air Canada)內陸航機,以法語向空中服務員要求一杯七喜(7 Up)汽水,服務員卻因聽不懂而奉上一杯雪碧(Sprite),夫婦因而狀告加航。雖然經過多番上訴後,法院最終裁定加航毋須賠償。原以為事件會告一段落,但日前有國會議員建議,規定在國際航班客機須要使用包括法語的官方語言,一旦法案獲通過,加拿大的航空公司就須要聘用懂英語及法語的空中服務員。
蒂博多(Michael Thibodeau)與太太2009年乘坐加航內陸機,他雖然說得一口流利英語,但不滿空服員聽不懂他的法語指示,於是控告加航。
法院判加航須道歉
蒂博多2010年原本獲法官判勝訴,獲賠12,000元,但加航去年上訴得直。最高法院的裁決指出,事主不可利用官方語言法尋求索償,最後僅向他們保證法律會受尊重,並且判加航道歉。
聯邦自由黨國會議員迪安(Stephane Dion)4月23日在下議院提交議案,建議把加拿大《官方語言法》(Official Language Act)規限範圍,由本地航班延伸至國際航班。他表示,能夠在航機上以法語要求七喜是加拿大人的基本權利,任何加拿大的此等權利被拒,均可以提出訴訟。
他要求所有來往加拿大的航班,包括外國的航空公司,都必須有一位懂法語的空中服務員,確保英法語都有相同地位。
資料來源:news.singtao.ca/vancouver/2015-04-27/canada1430124739d555018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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